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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話人物:
王國其,2009年10月19日,王國其在廣州一玩具市場賣仿真槍被警方帶走,之後被控非法買賣、運輸槍支罪,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後經申訴改判有期徒刑4年。
此後該案歷經復核裁定,撤銷一審判決、二審裁定、再審、重審、終審,2014年越秀區檢察院撤回對王國其的起訴。
2016年10月,他收到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共計35 .4萬元,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。
對於近日天津老人被判非法持有槍支罪三年六個月一事,王國其感同身受。他希望相關部門把仿真槍市場正規化,標準統一化,讓大傢知道這個法律。
“沒想過會犯法”
剝洋蔥:近來天津老人擺射擊攤被判非法持有槍支罪三年六個月一事,你有關註嗎?
王國其:我在網上看到瞭新聞,能感同身受。一個50多歲的老太太,如果傢裡經濟條件好,她也不會出來擺攤瞭。
但因為大傢事先無法意識到這個問題,很多人是在不知不覺中犯罪瞭。
說實話,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.8焦耳/平方厘米這個標準實施瞭好幾年瞭,但絕大部分人都不知道,我覺得相關部門有義務讓大傢知道這個法律。1.8焦耳/平方厘米到底是個什麼概念?界定標準是不是統一有效?
現在的情況是,不知不覺,先抓人,抓瞭以後,才說這個東西犯法瞭。
(編者註:2001年8月7日,公安部發佈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》,其中第三條規定:將槍口置於距厚度為25.4mm的幹燥松木板1米處射擊,彈頭穿透該松木板時,即可認為足以致人死亡;彈頭或彈片卡在松木板上的,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。具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的,即可認定為槍支。
2008年3月1日《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》正式實施,改判據對槍支的認定范圍比上述規定要寬泛數倍。
2010年12月,公安部對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》進行瞭修訂: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.8焦耳/平方厘米時,一律認定為槍支。)
剝洋蔥(微信ID:boyangcongpeople):你被抓時是什麼情況?
王國其:我是2008年底從河北邯鄲老傢到廣州打工,一開始賣瞭大半年喜慶用品,但生意不太好做。我看到賣仿軍品用具的市場比較火,一個大批發市場裡做這個的不少,攤位上顧客也多,到瞭2009年6、7月份自己也開始做瞭。
賣衣服、軍用鞋、望遠鏡、戶外用品,也賣仿真槍、玩具槍。
2009年10月19日我被逮瞭,以非法販賣槍支被起訴判瞭10年,後經申訴改判有期徒刑4年。
我這個正好是處於2001年、2008年標準之間。兩個標準不一樣,按以前那個標準的話,我這個就不是槍支瞭。
剝洋蔥:你當時賣的槍是什麼規格的?
王國其:打塑料子彈,6毫米的bb彈,論克的。這種槍,別說離遠瞭打,就是對著打。打到我身上的就是紅點,不會打進皮膚裡面。
剝洋蔥:當時在你攤位上是哪類顧客買槍?
王國其:各種都有,學生、小孩子、公司白領、軍品發燒友,也有警察武警這類的。有的人是買來玩兒,還有一些發燒友是買來收藏。真槍買不到,他們就買個仿真的,放屋裡擺起來,看做工樣子欣賞。
所以當時根本沒想過這事情會犯法,因為警察、當兵的也來買。如果要真正的是槍支的話,警察會不抓我?而且我們都光明正大地在那個商場裡賣。
走瞭7次程序,檢察院撤訴
剝洋蔥:你被沒收的20支槍中,有18隻被鑒定為真槍。這18隻在你攤位上是什麼價格?
王國其:當時賣幾十塊錢,最貴的一把好像賣120多元。最貴的那把是電動的,仿美國M4槍。
剝洋蔥(微信ID:boyangcongpeople):和你一樣賣這種仿真槍的商販多嗎?
王國其:當時大傢都是一個批發商,一來貨就是一大卡車,誰傢的貨誰就去取。單我那個商場裡最少10傢賣仿真槍的。
剝洋蔥:你被抓之後,這些商販被訊問瞭嗎?
王國其:沒有,隻是我一傢。大傢看我出事兒瞭,就不做瞭。
其實在我被抓之前,我們商城對面有個商鋪的人就被抓瞭,但過瞭沒多長時間就被放回來瞭。他回來以後說沒多大事兒,他的槍是按能不能穿透木板判斷的,是玩具槍,不屬於槍支范疇。那我們自然也就不擔心瞭。
我被抓以後,那個批發商也被抓瞭,在他那裡收瞭五百多萬的貨。可是,他是按非法經營判的,我反倒是按非法買賣槍支判的。
剝洋蔥:得知一審被判十年有期徒異味處理刑的結果後,你當時是什麼狀態?
王國其:那個時候死的心都有瞭,我就賣個仿真玩具槍,一下子判我十年,整個人都崩潰瞭。
我和傢人都沒想過會這麼嚴重,都感覺是一個玩具,能怎麼樣?傢裡人還想著,大不瞭教育一下沒收瞭。
剝洋蔥:之後你開始瞭上訴、申訴?
王國其:是,現在想到在監獄的那4年都覺得難受。心裡一下子提上去、一下子又掉下來。絕望有,申訴的時候又希望有好的結果。來來回回走瞭7次程序。
剝洋蔥:2014年,越秀區法院準許檢察院撤回對你的起訴之後,你為什麼又提起瞭上訴油煙異味處理機?
王國其:我那時候已經是取保候審,出來自由瞭。檢察院撤訴瞭,但他連個明確的說法都不給我。撤訴是什麼意思?我到底有罪沒罪?我關瞭4年牢怎麼說?有沒有案底?都不清不楚。所以我在2014年12月1日針對越秀區法院準許檢方撤訴的一審裁定又提起瞭上訴。
剝洋蔥:7年過去,你現在認為自己當初是在販賣槍支嗎?
王國其:這都不是我承不承認的問題,現在我到我們市裡、村裡的商店裡,還有賣的。
相關部門就要把這個市場正規瞭,1.8焦耳/平方厘米就是這個標準,或者哪種程度的槍形物是槍支。老百姓都知道瞭,大傢都不賣瞭,也可以。但現在是有的被抓瞭,有的還在賣,沒有統一,不知道到底合不合法。
"沒想到自己會栽到賣玩具上"
剝洋蔥:你今年拿到瞭賠償時,是什麼心情?
王國其:這畢竟是個肯定的結果,把我的犯罪帽子摘掉瞭。可是我最好的時間也都在監獄裡面瞭。
我35歲到廣州,想著好好幹個生意給傢裡賺錢,那幾年生意也好做。還把孩子帶瞭過去,想讓他們在那邊能受到好一點的教育。覺得在農村裡面肯定不如在城市裡讀書好。
剝洋蔥(微信ID:boyangcongpeople):你被關瞭1461天,對傢裡有什麼影響?
王國其:進去以後,我的兩個孩子都輟學瞭,孩子們前途都毀瞭。大兒子本身就很內向,我進監獄以後,這幾年時間我可以感受到,他心裡有很大的自卑感。我們一傢的生活都被打亂瞭。
剝洋蔥:你出獄之後如何謀餐廳油煙生?
王國其:剛開始在廣州那邊擺小地攤,過年的時候賣瞭一陣年貨。我還和老婆兩個人賣過餃子,生意也不行。後來沒辦法回瞭老傢邯鄲,還幹以前的,在建築工地上打工。
剝洋蔥:你自己曾見過真槍嗎?
王國其:沒有。我以前在工地打工,在工地上都沒有偷過人傢的東西,怎麼可能販賣槍支來違法?說實在,我在廣州時有個客戶給我打電話問我能不能搞到打鳥的真槍,我說那東西公安局裡有。
剝洋蔥:出獄後你有看到過其他地方賣仿真槍的嗎?
王國其:有,就我們邯鄲市的公園都有打氣球的、射擊場地裡的。我還和人傢說,這東西現在不讓弄瞭,人傢問這種玩具槍應該沒事吧?我就給那些店傢講我的經歷,他們都不相信。
看到這些還在賣的,我真沒想到自己會栽到賣玩具上。我一直認為,我自己運氣不好,點兒背。
剝洋蔥:會考慮重拾老本行,再賣仿制軍品嗎?
王國其:如果說賣這些東西合法瞭,有個很規范的標準,什麼東西可以賣,什麼東西可以做,什麼東西不可以做,如果能這樣的話,我想我還是會做的。
但現在絕對不考慮,這麼混亂,這個東西絕對不能碰。
剝洋蔥peop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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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和傢人都沒想過會這麼嚴重,都感覺是一個玩具,能怎麼樣?傢裡人還想著,大不瞭教育一下沒收瞭。”王國其手持不起訴裁定書。圖來自網絡文|新京報記者王佳慧編輯|蘇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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